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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中医院2015年度院内生活垃圾清运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3-04 13:54:32本文来源: 阅读量: 7456

为美化环境,促进院容院貌整体提升,经我院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本院2015年度生活垃圾清运业务向社会公开招标,为了确保公平、公正、合理,医院采取现场询价竞争性谈判的形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积极参与,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项目:台州市中医院2015年度全院生活垃圾清运公开招标

二、中标原则:达到我院生活垃圾清运要求,报价(含税)最低者中标

三、中标后签订合同期:壹年,合同到期后,如双方在履约期间无发生重大事故争议且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均无提出书面异议,合同自动续签一年,不再另行招标。

四、招标须知

1、投标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或个人。

2、投标人具12吨载重的生活垃圾清运车,清运车有防漏设备。

3、投标人报名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生活垃圾清运车行驶证复印件,递交给招标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4、报名投标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报名以如数缴纳投标保证金为有效报名。保证金由我院财务代收。不中标者在开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原数退还(不计息),中标者自动转为本次垃圾清运合同履约保证金;中途退标者和中标后以任何理由退标者,保证金将作为本次投标活动的补偿概不退还。

5、中标后清运要求:

1)中标方要服从医院管理,每天负责清运招标方当天产生的全部生活垃圾,并运送到椒江区环卫处指定地点垃圾场,如中标方私自乱倒,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方负责完全责任。

2)每天清运两次(上、下午各一次)运空垃圾箱内的全部垃圾,在各种重大活动及上级部门检查等特殊时候,中标方要服从招标方安排,增加清运次数确保院内无垃圾。每次垃圾上车后清洗地面,保持干净。生活垃圾上车及清运使用的一切工具、修理费由中标方负责。如隔天清运或运后不清洗,招标方有权每次扣罚中标方壹佰元。

3)生活垃圾上车必须含生活垃圾袋一起上车,禁止在垃圾袋内捡废物,给医院造成二次污染。

4)清运生活垃圾过程中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安全工作,如出现违规清运或垃圾跑、冒、满、漏造成的罚款及出现交通事故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方负责。

5)清运费用按月次月结算,凭中标方开具的正式发票10个工作日内付款。

五、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为每月生活垃圾清运费,包括发票税收、上车费、运输费、垃圾环卫进场处置费等其它一切费用。

六、决标方式

1、投标人现场投标,需注明投标人、报价、垃圾清运车辆车牌号,联系电话,具体详见附件《报价单》

2、招标单位当场揭标、议标。

3、投标人需在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清运合同,否则视为投标人自愿放弃本次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单方没收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4、中标者弃标后招标人有权与第二位中标人签订清运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

5、招标询价由医院相关部门人员参加评定。

七、报名时间:自20153532416:30分止(双休日不受理)。投标时间暂定:326日上午9:00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投标地点:急诊综合楼五楼院办接待室

八、报名地点:后勤保障部办公室

联系人:沈师傅  联系电话13857697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