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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招标公告(西面朝南出租房)

发布时间:2015-04-07 15:15:09本文来源: 阅读量: 747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我院决定将台州市中医院西面一层中山西路临街店面房(自东至西4间)向社会公开招标出租。

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和个人认真阅读本标书并做好投标准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标单位:台州市中医院

二、房屋基本情况:此招标房屋位于台州市中医院西面一层中山西路临街店面房(自东至西4间)其中第一间与第二间中间的小半间与第二整间合并,具体房屋情况,出租方将现场带领到指定位置查勘。房屋面积以实地踏勘为准。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或个人

四、此次房屋租赁期拟定为叁年,期满后,如出租方有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将提前三个月告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无条件同意收回。

五、投标方式:

1、投标资格:本次投标底价为单间年租金人民币2万元,低于单间年租金人民币2万元为废标。

2、报名投标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报名以如数缴纳投标保证金为有效报名。保证金由我院财务代收。不中标者在开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原数退还(不计息),中标者自动转为本次房屋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中途退标者和中标后以任何理由退标者,保证金将作为本次投标活动的补偿概不退还。

3、当两个投标价格相同时,同时进入第二轮现场投标。

4、投标人需注明经营项目及报价及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复印件。

5、开标时由招标单位有关人员评标、揭标。

6、中标人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投标人自愿放弃本次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单方没收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三年房租一次性付清,并补足履约保障金每间5000元整,合同到期并不再续签时,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人民币)。

六、评标方法:所有投标人填写竞标报价单后,由招标单位评标小组当场揭标

1.  中标位置选择顺序:按单间年租金从高到低排列,从前到后排满4间,出租方以4间总价最高组合方案确定中标人。平均单间年租金最高者优先选择房屋,其它中标人的中标房屋位置一律按照报价高低由东往西排列中标承租门面。

七、投标人承诺:

投标人一旦中标须做到以下几点:

1、依法经营,证件齐全,依法纳税,服从国家相关执法部门及招标单位的管理,检查和监督,如因此造成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不得擅自转租,如转租必须征得招标单位同意,否则招标单位有权收回房屋并没收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3、装修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需设置隔墙及装修费用由投标人支付;按照规定合理设置消防设施,否则后果自负;

4、装修方案必须报审招标单位同意,如合同到期不续租,不得拆除装修,装修部分除设备外归招标单位所有。

5、本次招标出租房屋用于商业批发及零售和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经营活动;不得经营明火餐饮、卡拉OK、药店、医疗器械,扰民项目或与出租方经营业务相类同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允许经营的项目;

6、按时缴纳房租费及水电费;

7、门面装修需符合市政管理、市容市貌规划的要求;

8、以上为合同的基本条款,具体条文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八、报名、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15415日下午16:30分止

报名地点:台州市中医院后勤保障部

联系方式: 13857697057

1、投标开标时间:2015416日上午9:30分止,在我院急诊大楼五楼学术报告厅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准时出席竞标。

   

 

 

 

 

台州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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