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操作规程,杜绝侥幸心理
病理科虽说不是临床一线,但对医疗质量和安全却是责任重大。无论是管理者还是技术员或诊断医师,无论是标本处理还是诊断发报告,每道程序每个环节都要严格遵从相关管理部门制定的各种有关病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与操作规程。
一个病理标本从病理科接收到诊断报告发出,要经过几十道程序和环节,由多位技术员及诊断医师共同完成,其中任何一道程序或是一个环节违反操作规程出现问题,轻者可能重新返工,既增加了病理工作者的无谓劳动,同时会延误诊断报告的发出时间,从而耽误病人的治疗;重者可能会出现诊断的错误,或延误病人的治疗,或导致切除了不该切除的病人器官或肢体,不该放化疗的却进行了放化疗等,严重影响病人的生活质量甚至是性命,发生不该发生的医疗纠纷或事故。同时,也有可能导致职业暴露,对病理工作人员自身造成损伤或是感染。为防止此类失误或事故的发生,相关管理部门早就制定了《病理科设置基本标准》、《临床病理质量控制基本标准》和《临床病理诊断与技术操作规程》等一系列的有关病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与操作规范。相信各个医院的病理科都有这类的文件,甚至大多数的病理科主任还制定了更为详细的操作规范与实施细则。
可再详细的规章制度与操作规范也抵不过一时的疏忽,操作规程是死的,而人是活的。我们作为病理工作人员,不论是管理者还是技术员或诊断医师,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不要以为有了操作规程就万事大吉,关键还是工作中的严格执行。如果不严格执行,再完美的操作规程也是废纸一张。因而,病理管理者应始终加强管理,努力提高科室人员的安全工作责任心,病理技术员或诊断医师在工作中更不能存有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