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消防条例》开始施行
发布时间:2010-10-08 00:00:00本文来源: 阅读量: 9586
《浙江省消防条例》已于2010年5月28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八章六十五条。
该条例明确了县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消防工作职责;对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作了细化;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职责以及有关处理隐患程序;对加强农村消防基础建设方面提出了要求;对火灾公共责任保险提出了具体举措;细化了消防宣传教育的规定;消防安全的信息报道和执法协作机制更加完善;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监管难题得到破解;消防文职人员协助执法的法律地位得到确立;电气火灾防范的措施纳入法律等。
(陈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