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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中医院办公耗材招投标文件

发布时间:2013-10-23 14:16:00本文来源: 阅读量: 4312
  为进一步规范全院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满足临床需求,降低运营成本,加强廉政建设,实施阳光工程,根据医院管理规定,拟对全院办公用品实行社会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采购,充分体现“择优选购、公平竞争、质量第一、价廉物美”的原则。
  一、招标内容及期限
  1、招标内容:全院办公用品(品目见附件)
  2、供货期限:一年
  二、对投标商的要求
  1、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的经销商都可以参加投标
  2、有完善的销售供应和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3、根据医院所需产品规格、数量等要求及时送货上门,一般物品24小时响应,48小时内到达,突发事件或紧急物品及使用科室应急物品随叫随送,超时需方有权自行另找供应商采购(特殊情况另议)。
  4、投标单位应以价廉物美为原则提供最优价格,若所投产品品牌与附件不同请携带样品参加。中标后供方和招标方财务结算周期为一月一结。
  5、如中标单位在服务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未能满足医院需求达到4次时(如使用科室投诉产品质量、供货不及时等)这协议自动终止。
  6、投标单位未中标,招标单位无义务对各投标单位做解释工作。
  7、投标商必须对全部产品进行投标。
  三、对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书必须包括以下文件。
  ①营业执照  ②企业代码证  ③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等。
  2、投标文件一式五份,装入信封。
  3、评标小组只对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询价和评语。
  4、评标小组在评标时,除考虑投标人的报价外,还要对产品的质量、技术性能、信誉程度、售后服务及技术等进行比较,综合评议。
  5、中标单位在给本医院一年供货期内,价格不能超过同期市场价格,如市场价格上调5%,经招标人同意相应上调;如市场价格下调3%,应执行下调价格。
  四、投标地点及时间
  招标地点:台州市中医院
  招标时间:2013年11月1日上午